许兴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张某某,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经认真研究,寻找类似的案例,在申请取保候审未果的情况下,转向检察院争取不予批捕。许兴文律师协助家属积极和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获得了出租车司机的谅解。与电信部门、邮局联系,赔偿了相应的损失,修复了损坏的邮箱。还到张某某的单位开具了平时良好表现的单位证明,并调取张某某之前的住院相关病历。而后,许兴文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并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建议对张某某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书》。
经过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并于2015年9月11日对张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其家属立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张某某随后走出羁押十天的看守所。张某某及家属对许兴文律师的辛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本案的良好效果表示感谢。
这是许兴文律师近期收获的第三起不予批捕案件。许兴文律师熟练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辩护人的权利,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