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分所业绩}

许兴文律师成功辩护,重大诈骗案件获缓刑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某某伙同他人利用某医院眼科进行诊疗的方式,通过在对眼科患者实施白内障手术过程中,虚增项目对患者进行收费,后将其中部分到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合计骗取419308元。又通过复明工程等项目,将部分到新农合、医保中心报销的患者冲抵残联项目,骗取残联补助款70500元。共计指控郑某某等人骗取公共财物合计489808元。

根据福建省法院关于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的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十万元,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及家属万分着急,慕名到厦门找到许兴文律师,并委托许律师担任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许兴文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仔细阅卷。之后在四次的开庭审理过程中,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认为:被告人没有实施诈骗的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认定被告人虚增项目收费证据不足,多份证据证明不存在虚增项目的情况;被告人作为眼科医生并未在病历中作虚假记录;用其他收费项目及到残联领取补助款的行为,其本人并没有决策权等辩护意见。

经过不懈努力,东山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大部分意见,认定其中的419308元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只认定其中70500元部分构成犯罪,最终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这是许兴文律师在2016年度收获的第五起缓刑案件。许兴文律师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刑法的规定,依法行使辩护人的权利,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获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获得委托人的充分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