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下午,曾春华律师在厦门分所会议室作“‘三期’女职工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讲座。
“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曾律师围绕主题,分析了“三期”女职工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并在结合自身执业经验的基础上,就“三期”女职工问题有关的法律文件、“三期”女职工的假期和待遇、“三期”女职工能否调岗调薪、劳务派遣职工的“三期”保护及“单独二孩”的正解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务实且具有启发性的交流。
当天有20多名顾问单位代表和部分律师参加培训。讲座立足于企业管理和律师实务,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机结合,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