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下午,厦门分所曾振球律师应邀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作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重点解读”专题讲座,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其全资和控股的多家企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等]的法务经理及主要法务人员三十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的主要变化为纲,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主席令11届第5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管辖、证据、案外人权利救济等三个主要方面阐述了合同履行地、举证期限、证明标准、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大家关心的问题。
讲座过程中,曾律师结合自己的多起办案经验,和与会人员就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重点变化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获得了大家的欢迎和认可。
全资和控股主要成员企业有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恒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恒鑫小额贷款公司、深圳国贸恒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16家,主要参股企业4家。业务涉足供应链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物业服务、金融服务、制造业和对外经济合作等五大板块。